纳纳47厘米
那美丽的灯火 照着我
Wednesday, July 11, 2012
敗了
為了討好你
我選擇配合你
就連你喜歡的
即使我不喜歡的 我都得勉強自己 去說服自己
訊息
看了不回 那是大忌 我在次多次提醒你
可是 你還是犯了 同樣的問題
是因為 戲拍完了 我沒有理用的價值 對嗎?
如果真的 這樣 那我也 認了
谁叫我 就是 敗給了你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
Newer Post
Older Post
Home
Subscribe to:
Post Comments (Atom)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